根据公告,2月24日,杨建华、顾建华分别与徐长江签署了《之解除协议》,双方约定自2020年2月24日起,解除2019年7月24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徐长江将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标的股份(文峰集团7%和6%股权)对应的委托权利全部归还给杨建华、顾建华,对于标的股份徐长江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及权益。就《表决权委托协议》已履行部分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依据该协议应该履行而尚未履行之义务不再继续履行;该协议中约定的双方的权利及义务一并终止。即徐长江与杨建华、顾建华签订《之解除协议》后,徐长江对杨建华所持有的文峰集团7%的股权、顾建华所持有的文峰集团6%的股权不再享有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公司表示,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未导致文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文峰集团。本次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及表决权委托协议解除直接导致文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间接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徐长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